虚拟币作为一般意义上的财产,具有法律意义上的财产属性

据上海检察公众号 9 月 14 日消息,日前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开庭审理,该案被告人张某非法获利为 6000 个 USDT(即“泰达币”),浦东新区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最终以获利的虚拟币价值计算出公益损害赔偿数额,实现了公共利益最大限度保护。

公益诉讼检察官认为,虚拟币在我国虽不具有法定货币地位,但是其作为一般意义上的财产,具有法律意义上的财产属性。公益诉讼检察官雷瑶介绍,泰达币与美元基本是 1:1 的比例,参考交易当天相关交易平台交易价格及美元与人民币的汇率计算,检察机关认定张某违法所得约人民币 3876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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